状态: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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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1.1 帝歌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卖家")的本通用条款和条件(以下简称 "GTC")适用于消费者或企业主(以下简称 "客户")与卖家就卖家在其网店中展示的商品签订的所有商品交付合同。此外,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应适用于消费者或企业主(以下简称 "客户")与卖方签订的所有货物交付合同,这些合同只适用于消费者或企业主(以下简称 "客户")就卖方目录中展示的货物使用远程通信方式(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件),只通过《德国联邦德国法》第312j条第5款第1句的含义内的个人通信方式与卖方签订的货物交付合同。在此,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与客户自己的条款和条件相矛盾。
1.2 除另有明确约定外,对于交付凭证的合同,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本通用技术委员会应相应适用。
1.3 本《一般贸易协定》意义上的消费者是指任何自然人,其缔结的法律交易的目的主要是与他的商业活动或自营职业活动无关。本全球贸易委员会意义上的企业家是指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合伙企业,在达成合法交易时,为行使其商业或独立的专业活动。
DICTUM GmbH 的联系方式和业务信息如下:
DICTUM GmbH - 不只是工具
Gottlieb-Daimler-Str. 3
94447 Plattling
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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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49 (0)9931 4058-101
网址:www.dictum.com
电子邮件:info@dictum.com
商业注册:Deggendorf 地方法院 HRB(商业注册报告)编号:1417
企业负责人:Petra Steinberger
税务编号:108 / 124 / 40026
营业税 ID:DE 127702754
2) 合同的订立
2.1 网上商店或卖家目录中的产品说明并不代表卖家的有约束力的报价,而是由客户提供有约束力的报价。
2.2 客户可以使用集成在卖家网店中的在线订单表格提交报价。在将选定的商品放入虚拟购物车并通过电子订购程序后,客户通过点击付款订购按钮,对购物车中的商品提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要约。此外,客户还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向卖方提交报价。如果目录中附有订单表格,客户也可以通过填写表格,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其退回给卖家。
2.3 卖方可以在十四天内接受客户的报价。
- 通过向客户发送书面订单确认书或文本形式的订单确认书(传真或电子邮件),其中客户收到订单确认书是决定性的,或
- 通过向客户交付订购的货物,客户收到货物是决定性的,或
- 要求客户下单后付款。
如果有多个前述替代方案,则在前述替代方案之一先出现时签订合同。接受要约的期限从客户发出要约的次日开始,至发出要约后的第十四天结束。如果卖方在上述期限内不接受客户的要约,则应视为拒绝客户的要约,其后果是客户不再受其意向声明的约束。
2.4 卖方不得将合同文本的内容超出此范围。如果客户在发送订单前已在卖家网店设置了用户账号,则订单数据将在卖家网站上存档,客户可通过其有密码保护的用户账号输入相应的登录数据,免费查询。
2.5 客户在通过卖家的网上订餐单绑定下单前,可以通过仔细阅读屏幕上显示的信息来识别可能的输入错误。为了更好地识别输入错误,一个有效的技术手段可以是浏览器的放大功能,借助该功能,将屏幕上的显示效果放大。在电子订购过程中,客户可以使用通常的键盘和鼠标功能来纠正他的输入,直到他点击结束订购过程的按钮。
2.6 合同签订时可使用德语和英语两种语言。
2.7 订单的处理和联系通常是通过电子邮件和自动处理订单的方式进行。客户必须确保其提供的订单处理电子邮件地址是正确的,以便卖家发送的电子邮件可以在这个地址收到。特别是在使用垃圾邮件过滤器时,客户必须确保所有由卖家或卖家委托的第三方处理订单的邮件都能送达。
3) 退出权
3.1 消费者一般享有撤销权。
3.2 关于撤销权的更多详细信息,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找到取消政策。
3.3 撤销权不适用于合同签订时不属于欧盟成员国,且合同签订时唯一的住所和交货地址在欧盟以外的消费者。
此外,撤销权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远距离销售合同:(a)按照客户的规格生产的货物或明显为个人需要而生产的货物,或因货物的状况或可能迅速变质或超过有效期的货物不适合退货的货物。b)交付音频或视频录音或软件,如果交付的数据载体已被客户解封; c)交付报纸、期刊和杂志,除非客户通过电话进行了合同声明; d)交付与休闲活动有关的进一步服务,如果合同规定了具体的交付日期或期限。
4) 价格和付款条件
4.1 除非卖方的产品说明中另有说明,否则所报价格为总价,其中已包含法定增值税。如果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我们保留相应调整价格的权利。任何可能产生的额外运费和运输费用不包括在货物的销售价格中,并在相应的产品说明中单独说明。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运费由客户自行承担。卖家保留选择国外快递方式的权利,如果这种运输方式的运费比标准运输方式的运费要低,卖家有权选择这种运输方式。
4.2 印刷品目录中的价格有效期至2020年7月31日。2020年7月31日之后,因供应商短期内价格变动、货币波动或类似情况,卖方保留对价格进行调整的权利。2020年7月31日之后的任何订单,如未通过网上商店(www.dictum.com)下单,除非有必要更改价格,或在有必要更改价格的情况下,卖方提出新的合同报价,否则将按目录价格(订单确认)接受订单。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客户在14天内明确接受这种合同要约时,合同才算成立。图书价格以固定价格为准。在出版社涨价的情况下,卖家被迫按新的价格收费。
4.3 如果是向欧洲联盟以外的国家交货,在个别情况下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而卖方不负责任,这些费用由客户承担。例如,这些费用包括通过信贷机构转账的费用(如转账费、汇率费)或进口关税或税金(如关税)。如果不是向欧洲联盟以外的国家交货,但客户从欧洲联盟以外的国家付款,也可能发生这种费用。
4.4 客户在网上商店或卖家目录中会被告知付款方式。
4.5 如果约定了银行转账预付款,除非双方约定了较晚的到期日,否则应在合同签订后立即付款。
4.6 如果通过PayPal提供的支付方式付款,则由支付服务提供商PayPal (Europe) S.à r.l.et Cie, S.C.A., 22-24 Boulevard Royal, L-2449 Luxembourg (以下简称 "PayPal")处理,并遵守PayPal使用条款,网址为https://www.paypal.com/de/webapps/mpp/ua/useragreement-full,如果客户没有PayPal账户,则遵守无PayPal账户的支付条款,网址为https://www.paypal.com/de/webapps/mpp/ua/privacywax-full。
4.7 如果选择了 "IMMEDIATELY "的支付方式,则由支付服务提供商SOFORT GmbH, Theresienhöhe 12, 80339 Munich, Germany(以下简称 "IMMEDIATELY")进行支付。为了能够通过 "即时到账 "支付发票金额,客户必须拥有已开通参与 "即时到账 "的网上银行账户,并在支付过程中进行相应的合法化,并将支付指令确认为 "即时到账",才能通过 "即时到账 "支付。随后,"即时通 "将立即执行支付交易,并从客户的银行账户中扣除。客户可以在网上查询更多关于 "即时通 "支付方式的详细信息,https://www.klarna.com/sofort/。
4.8 如果选择了 "货到付款 "的付款方式,则货款应在货到付款并开具发票后支付。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在收到发票后十五(十五)天内支付货款,不扣款。卖方保留仅在一定的订单量内提供发票购买的付款方式的权利,如果超过规定的订单量,卖方有权拒绝这种付款方式。此外,在选择付款方式时,卖方保留对发票购买的付款方式进行信用检查的权利,如果信用检查为阴性,卖方有权拒绝这种付款方式。
4.9 如果选择了国家环保总局的直接支付方式,在国家环保总局的直接支付委托书下达后,发票金额应在国家环保总局的直接支付委托书下达后,但不得在预缴期限届满前支付。直接扣款将在订购的货物离开卖家仓库时收取,但不能在期满前收取,以备提前了解。预先通知是指卖方向客户发出的任何通知(如发票、保单、合同等),宣布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直接扣款。如因账户资金不足或提供错误的银行资料而导致直接扣款不被接受,或客户虽然无权拒绝扣款,但如客户无权拒绝扣款,则由客户自行承担相关银行的扣款费用
5) 交货和运输条件
5.1 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货物应以发货方式送达客户指定的送货地址。
5.2 如果是由货运代理交付的货物,除非在卖家网店的发货信息中另有说明,并且另有约定,否则 "免费到货",即送到离送货地址最近的公共路边,但不包括在卖家网店的发货信息中另有说明。
5.3 如果运输公司因无法向客户发货而将发货的货物退回给卖方,客户应承担发货不成功的费用。如果客户对导致无法交付的情况不负责任,或者客户暂时无法接受所提供的服务,除非卖方已向客户发出合理期限的服务通知,否则不适用此规定。此外,如果客户有效地行使了撤销权,这一点不应适用于退货费用。在客户有效行使撤销权的情况下,卖方的撤销指令中的规定应适用于退运费用。
5.4 如果客户作为企业主行事,一旦卖方将货物交付给货运代理、承运人或指定的其他人员或机构后,所售货物的意外损失和意外变质的风险应立即转嫁给客户。如果客户是作为消费者的行为,在将货物交给客户或被授权接收货物的人或机构之前,所售货物的意外损失和意外变质风险不应转嫁给客户。尽管有上述规定,但一旦卖方将货物交付给货运代理、承运人或指定的其他人员或机构,如果客户委托货运代理、承运人或指定的其他人员或机构进行装运,且卖方事先未向客户指定此人或机构,则即使是消费者,所售货物的意外损失和意外变质的风险也应立即转嫁给客户。
5.5 卖方保留在自行交付错误或不当的情况下撤销合同的权利。只有在不交货不是卖方的责任,且卖方已与供应商达成具体的对冲交易的情况下,才适用此规定。卖方应作出一切合理的努力来采购货物。如果没有货源或仅有部分货源,将立即通知客户,并立即退还货款。
5.6 如果是自行取货,卖方应先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客户,说明客户所订购的货物已经准备好了,可以取货。客户收到此邮件后,与卖家协商后,可到卖家处提货。在这种情况下,将不收取运费。
5.7 按以下方式向客户发放凭证:
- 邮递
5.8 除非在文章详情中另有说明,否则德国境内的收件人将在1-3个工作日内送达。有关其他国家的交货时间的信息,请访问 www.dictum.com/运输。
6) 保留所有权
6.1 对消费者而言,卖方保留对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直至全额支付所欠货款为止。
6.2 关于企业家,卖方保留对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直到目前业务关系中的所有债权全部支付完毕为止。
6.3 如果客户作为企业家行事,他有权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转售货物,但须保留所有权。客户将由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所有索赔权提前转让给卖方,金额为相应的发票价值(包括增值税)。无论保留的货物是未经加工还是加工后转售,此转让均适用。即使在转让后,客户仍有权收取索赔。卖方自行收取应收账款的权力不受影响。但是,只要客户履行了对卖方的付款义务,不拖欠货款,且没有申请启动破产程序,卖方就不收取债权。
7)瑕疵责任(保修
如果所购物品有缺陷,应适用法定的缺陷责任的规定。偏离了这一点也适用。
7.1 如果客户作为企业家的行为。
- 卖家可以选择补充性能的类型。
- 如果是新产品,缺陷的时效期为风险转移后一年。
- 在旧货的情况下,一般排除因缺陷而产生的权利和索赔。
- 如果在缺陷责任范围内进行了替换交货,时效期不应重新开始
7.2 如果客户作为消费者,以下条款适用于旧货,但有以下限制:如果缺陷只在货物交付后一年后才发生,则缺陷索赔被排除在外。货物交付后一年内发生的缺陷,可以在法定时效期间内主张。
7.3 上述条款规定的责任限制和缩短时限不适用。
- 对于已经按照建筑物的正常用途使用并造成其缺陷的物品。
- (a) 赔偿客户的损失和报销费用的索赔,以及
- 在卖方以欺诈手段隐瞒缺陷的情况下。
7.4 此外,对于企业家来说,《民法典》第445b条规定的追索权的法定时效期限不受影响。
7.5 如果客户作为《德国商法典》第1条HGB(德国商法典)意义上的商人行事,客户应按照《德国商法典》第377条HGB的规定,承担检查和通知缺陷的商业义务。如客户未履行其中规定的通知义务,则视为批准货物。
7.6 如果客户作为消费者,要求其对交付的货物有明显的运输损害,应向送货人投诉,并告知卖方。如果客户不遵守,这对其法律或合同规定的缺陷索赔没有任何影响。
8) 数据保护
客户可以在www.dictum.com/de/datenschutzerklaerung,收到有关数据保护的详细信息。
9) 赔偿责任
卖方应向客户承担所有合同、准合同和法定责任,包括侵权索赔和费用偿还,具体如下:
9.1 卖方因任何法律原因而承担法律责任,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
- 在故意或过失伤害生命、身体或健康的情况下;
- (a) 在保证承诺的基础上,除非在这方面另有规定,否则,
- 由于强制性责任,如《产品责任法》规定的强制性责任。
9.2 如果卖方因疏忽而违反了重大合同义务,责任应限于合同中典型的可预见的损害,除非根据上述条款规定的无限责任。必要的合同义务是指合同根据其内容向卖方施加的义务,以实现合同的目的,而履行这些义务对于合同的正常履行至关重要,客户可以定期遵守这些义务。
9.3 卖方的任何进一步责任均被排除。
9.4 上述责任规定也应适用于卖方对其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10) 兑换促销券
10.1 卖方在广告活动框架内免费发放的、有一定有效期的优惠券(以下简称 "活动优惠券"),客户不能购买的,只能在卖方的网上商店和通过电话、传真、电话或在卖方的文具店下单,且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兑换。
10.2 促销券只能由消费者兑换。
10.3 如果促销券的内容有相应的限制,个别产品可能会被排除在促销券的范围之外。
10.4 促销券只能在完成订单流程前兑换。后续充电是不可能的。
10.5 每张订单只可兑换一张促销券。
10.6 商品的价值必须至少为促销券的金额。卖家将不退还任何剩余的积分。
10.7 如果促销券的价值不足以支付订单,可以选择卖家提供的其他付款方式之一来支付差额。
10.8 促销券的余额不以现金支付,也不计息。
10.9 如果顾客在法定的撤销权范围内,将不退还全部或部分凭促销券购买的商品。
10.10 促销券可转让。卖家可向兑换促销券的相应业主支付具有解除效力的款项。如果卖方明知或因严重过失而不知情、无法律行为能力或未获授权代表各自的所有者,则不适用。
11) 兑换礼券
11.1 可通过卖家网店购买的礼券(以下简称 "礼券")只能在卖家网店和通过电话、传真、电话或在卖家文具店下单的订单中兑换,除非礼券上另有说明。
11.2 礼券及礼券余额可在购买礼券后的第三年年底前兑换。剩余的信贷余额将记入客户账户,直至到期日为止。
11.3 礼券只能在完成订单流程前兑换。后续充电是不可能的。
11.4 一次可兑换多张礼券。
11.5 礼券只能用于购买商品,不能用于购买额外的礼券。
11.6 如果礼券的价值不足以支付订单,可以选择卖方提供的其他付款方式之一来支付差额。
11.7 礼券的贷方余额不以现金支付,也不计息。
11.8 礼券可转让。卖方可以向兑换礼品券的相应持有人支付具有解除效力的款项。如果卖方明知或因严重过失而不知道未获授权、无法律行为能力或未获授权代表各持有人,则不适用。
12) 收回和处置
客户可以根据德国《电气和电子设备法》的规定,在 www.dictum.com/rücknahme-entsorgung, 获得有关电气设备退货和处理的详细信息。
13) 适用的法律
13.1 当事人之间的所有法律关系均受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管辖,但不包括关于国际动产购买的法律。对于消费者而言,这种法律选择只适用于消费者惯常居所所在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给予的保护不被撤销的情况。
13.2 此外,关于法定撤销权的这一法律选择不适用于合同订立时不属于欧洲联盟任何成员国的消费者,而且合同订立时其唯一居住地和交货地址在欧洲联盟以外的消费者。
14) 管辖地
如果客户作为商人、公法下的法律实体或公法下的特别基金,其注册办事处设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境内,则本合同引起的所有争议的专属管辖地应为卖方的注册办事处。如果客户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境外设有注册办事处,如果合同或合同引起的索赔可归因于客户的专业或商业活动,则卖方的注册办事处是本合同引起的所有争议的专属管辖地。但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有权向客户营业地的法院提出上诉。
15) 替代性争端解决方法
15.1 欧盟委员会通过以下链接提供了一个网上解决争议的平台: https://ec.europa.eu/consumers/odr。
该平台是消费者因网购或服务合同中涉及到的网购或服务合同纠纷的庭外和解联络点。
15.2 卖方没有义务也不愿意参加消费者仲裁委员会的争议解决程序。
16) 行为准则
我们的商店 dictum.com 已获得 EHI 认证的线上商店品质印章。为了获得此印章,EHI Retail Institute GmbH 会定期检查我们公司是否符合 EHI 行为准则之标准。您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查看行为准则:https://ehi-siegel.de/shopbetreiber/ehi-siegel/pruef-kriterien-bedingungen/pruef-kriterien/.